分手理由影响感受
对大部分人来说,分手是一个重大的负面事件,人们通常会想要探寻其中的原因,而对分手原因的认知也会影响之后的情绪和行为。
生活中最常见的分手理由包括想要更多自由、习惯不同、亲友不支持、对方花心、在一起时间太少等等。这些理由可以按来源分为三类:自己的问题、对方的问题和双方关系的问题。若按照是否能够改变,还可以将各种因素分为可控和不可控两类。那么,这些因素是怎样影响我们的呢?
首先,如果一个人将分手的原因归为自身的、可控的因素(例如为获得更多自由而分手),那么他通常会产生比较良好的自我感觉。这样的人处于主体位置,很有掌控感。如果他还很在乎对方,或者是那种倾向考虑他人感受的人,则还会因为离开对方而产生内疚和羞愧。而如果将分手归因于自身不可控的原因(例如相貌问题或经济问题),人们就容易产生更多负面情绪。这样想的人往往不是产生自卑心理,就是对对方心怀怨恨。
如果将分手的原因归到对方身上,失恋者往往会感到愤怒。不过,若是对方出轨导致分手,在愤怒之余人们也可能感到沮丧、自责和失控。他们可能会认为对方出轨是由于自己魅力不够,而且自己无法改变这种局面,并因此感到失控,甚至绝望。
相比之下,把感情失败的原因归结到关系因素上会让人感觉轻松得多。这样的想法会极大消除内疚感,对自我概念也没有太大影响。如果将分手归因于双方想法不同、彼此不适合,分手后的第一感觉是松了一口气,而不会感到愤怒或是沮丧。将分手归因于无缘还可以缓解分手带来的痛苦,让失恋者更快接受分手的事实,失控感也会相对较少。毕竟,比起改变他人(例如让对方不再花心),解决二人关系不合的问题总要容易得多。除此之外,将分手归因于关系问题还有一些好处。因为关系问题而分手的人通常会从失败的感情中收获一些经验,找到“病灶”并有所成长。有研究发现,把感情失败归因于人际关系问题的人比归因于自身或对方问题的人更加开心,在社交上也更加活跃。这些更加乐观、自信、成功,并有更强的社交能力。
概括化,使人陷入绝望
在上面提到的因素以外,还有另外一个归因的维度会极大影响分手的感受――是否将原因概括化。比如,当发现男方出轨而分手时,认定“这个男人不忠”是一种特定的归因,而如果从此便坚信“天下的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就是一种过分概括化的想法了。
在感情遭遇失败时,人们多少都会感到无助,但可控(可改变的,暂时的)的原因限制了无助的时间,而特定的原因能将无助限制在特有的情境中,这些都能帮助人们从痛苦中恢复。然而,如果将失恋归于过度概括化、难以改变的原因,无疑会加剧绝望无助的感受,甚至还会使人们对下一次恋爱抱有悲观想法。心理学家塞西莉亚•巴隆(Cecilia R Barron)发现,将分手归为自身、概括化和难以改变的因素时,人们会感受到更多痛苦。
分手归因能否改变?
既然分手的归因极大地影响着人们的感受,那么能否通过改变归因来打破失恋痛苦的局面呢?
爱荷华大学的心理学教授约翰•哈维(John Harvey)等人曾对分手者进行了六个月的追踪,以此考察人们对分手原因的认识是否发生改变。结果发现,在六个月后,大部分人对分手的归因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而在分手后变得孤独而抑郁的人,他们更难改变分手归因,并会长时间陷在痛苦的泥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