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启事

作者:系统管理员(2015-12-0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启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学习阶段均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学位,并毕业于全国重点大学或境外高校,最后学历专业为心理学。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66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8630日以后出生)。

(三)获得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电子版请发至 psychyang@126.com )。

  2、导师签名的推荐信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单位)。

(二)报名方式

  1、面报

  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溯楼二楼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康老师

  电话:027-88387970

  2、函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邮编:430073

  联系人:杨老师  康老师

  电话:027-88387970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18日止。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筛,确定面试人员。

  2、综合面试。拟于2016118―22日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有意应聘者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3、见习。经考核通过复试且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校应参加不少于2个月的岗位见习。

  4、录用。见习期满后,经学校进一步考察(含体检),确定拟录用人选,办理录用手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四日